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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省洗染行业协会网络信息管理制度
2024-02-26

第一章  总 则

第一条  为加强协会网络信息发布的管理和维护,规范信息采编、审核、发布等工作,确保协会网络信息的安全、准确、及时、充实,充分发挥对外宣传的积极作用,有力展示和提升协会工作的社会形象,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法律,结合协会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
第二条  凡在协会网络上进行发布的信息必须遵守本制度。 


第二章  管理和维护

第三条 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网络信息管理、内容更新、日常维护。

第四条  秘书处指定一名管理员具体负责协会信息收集、整理、撰稿和信息发布工作。

第五条  网站应不断完善栏目设置,及时更新信息内容,确保信息准确性、及时性和权威性

第六条 及时完善各发布渠道的栏目,如网站、微信公众号等。


第三章  信息内容和发布程序

第七  网络信息应定期维护,及时更新,特别是动态性的信息,保证网络信息的时效性、准确性、真实性。

第八条  信息内容力求形式多样,可以采用文字、图片或视频等形式。

第九条  积极关注政府部门、会员单位等相关单位的网络信息,积极主动核实转发。

第十条  网络信息发布程序如下:

1.信息采集。信息采集需是即时信息、即时发布。提高时效性、可读性和效率,共同维护协会网站的良好形象。

2.信息审核与发布。需要在网上发布信息,由协会专职工作人员进行撰稿,经协会主管领导审核,方可发布。

第十一条  网站互动栏目中的建议、投诉等,需要回复、处理的,应及时回复、处理。 


第四章  信息管理和保密

第十二条  发布、转载等有关信息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执行,内容以工作信息为主。网站信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。

第十三条  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的要求,凡涉及企业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或正在酝酿处理当中的内部事项,不得上网发布。

第十四条  提高安全保密意识,加强对上网信息的实时监控,发现重大问题立即停止发布并做好备份,并向协会主管领导汇报。

第十五条  严格遵守口令管理制度。信息管理员要对后台登录的口令实行严格控制和管理,所有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,严禁在办公室以外任何场所使用口令登录网站管理系统,严禁将个人登录用户名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。


第五章  奖励和处罚

第十六条  重视网站、公众号平台的建设,鼓励积极发掘、撰写、搜集信息上网,保证栏目的信息丰富、及时。

第十七条 每年对信息发布工作进行考评工作,对重视网站信息工作、积极、主动、准确、及时提供信息、充分利用网站对外宣传的会员企业、部门单位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或表彰。

第十八条  处罚 

(一)凡有以下情况的协会将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:

1.信息内容虚假或错误较多,栏目内容长期不更新,经多次督办仍不及时改正的;

2.网站信息与对外发布信息出现重大差异的;

3. 不按要求发布信息,产生不良影响的。

(二)凡是以下情况的单位和个人,将按照有关法律、法规追究其责任:

1.违反规定造成失密、泄密;

2.违反网络信息管理有关规定,影响行业或会员企业形象;

3.发布违法违纪的信息,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;

4.恶意攻击、破坏网站正常工作。


第六章  附 则

第十九条 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

第二十条  本制度由秘书处负责解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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